指 標 |
2002/231/EC決議 |
2009/563/EC決議 |
成品中六價鉻 |
10ppm |
不得含有(檢出限3ppm) |
紡織部件中甲醛 |
75ppm |
不得含有(檢出限20ppm) |
大皮耗水量 |
無限制 |
35 m3/t |
小皮耗水量 |
無限制 |
55 m3/t |
皮革及紡織品排放污水的COD |
經(jīng)過單獨或者城市污水集中處理,降低85% |
直接排放的小于250mg/L,進入城市污水管網(wǎng)的滿足管網(wǎng)要求 |
制革處理后污水中的三價鉻含量 |
5 mg/L |
1 mg/L |
皮革中五氯苯酚、四氯苯酚及其鹽、酯類 |
不得含有(檢出限5ppm) |
不得含有(檢出限0.1ppm) |
致癌、誘發(fā)生殖突變、對環(huán)境有害的部分R系列染料 |
無 |
遵照1999/45/EC或67/548/EEC規(guī)定;或者按照1272/2008要求的部分H系列物質(zhì) |
APEO、PFOS(全氟辛烷磺酸鹽) |
無要求 |
禁止使用 |
引起皮膚過敏的染料 |
無要求 |
遵照67/548/EEC或1999/45/EC規(guī)定,R43禁用;或者按照1272/2008規(guī)定,H317禁用 |
部分鄰苯二甲酸鹽 |
無要求 |
只有在申請時通過危險評估,以及符合67/548/EEC的允許使用,DNOP、DINP、DIDP等不允許使用 |
生物殺菌劑 |
無要求 |
只允許使用98/8/EC中附錄IA允許使用的,以及授權使用在鞋中的殺菌劑 |
有機揮發(fā)溶劑VOCs |
不同種類鞋子不同限量,為20-25g/雙 |
全部為20 g/雙 |
PVC的使用 |
除鞋底不得含有 |
無要求 |
包裝紙盒的原材料 |
80%可循環(huán) |
100%可循環(huán) |
包裝用塑料袋原材料 |
使用可循環(huán)利用材料 |
75%可循環(huán) |
包裝上給消費者的信息 |
無要求 |
對環(huán)境可持續(xù)發(fā)展的表態(tài) |
生態(tài)標簽標志上的內(nèi)容 |
不含有害物質(zhì) |
降低了有害物質(zhì)含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