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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歐盟一致同意將第23批5個評議物質中的4個物質正式納入SVHC候選物質清單,由于成員國委員會未將間苯二酚(EC 203-585-2; CAS 108-46-3)確定為SVHC的提議達成一致意見,此次間苯二酚將不會被納入到SVHC候選物質清單,后續(xù)歐盟委員會將仍會就此物質展開進一步的確認。
根據(jù)REACH法規(guī),若產品中含有SVHC,并且含量大于0.1%,必須向下游進口商進行告知和相關信息傳遞,同時出具相關證明文件說明;若產品含有SVHC,并且含量大于0.1%,同時年出口量大于1 噸,必須向ECHA進行通報工
歐盟將PFOA及其鹽納入POPs法規(guī)管控
2020年7月4日生效
2020年6月15日,歐盟在其官方公報發(fā)布歐盟新POPs法規(guī)(EU) 2019/1021的修訂指令(EU) 2020/784,增加PFOA及其鹽和相關物質到法規(guī)附件I,此修訂指令將于2020年7月4日生效。歐盟委員會計劃在此修訂指令生效之日起將PFOA及其鹽和相關物質從REACH法規(guī)限制篇物質清單中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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