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貨】歐盟普通醫(yī)療器械條例EU 2017/745詳解(上)
發(fā)表時間:(2017-11-25 16:41:14) 點擊量:57
內容提要:
? 指令升級為條例
? 擴大監(jiān)管的產品范圍(附錄XVⅠ)
? 補充了分級規(guī)則
? 減少并加嚴上市途徑
? 修改了適用對象
? 修改了技術要求
? 新增了臨床評價及調查要求
? 強化上市后要求,引入生命周期概念
? 強化質量體系要求
? 其他關注點
? 生效與過渡
一、指令升級為條例
? 90/385/EEC與93/42/EEC一起調整為EU 2017/745,有源植入器械指令與普通醫(yī)療器械指令一起,調整為普通醫(yī)療器械條例(MDD→MDR);
? 90/385/EEC和與93/42/EEC,必須經成員國轉化為本國的法規(guī)才能產生作用, EU 2017/745無需成員國轉化,即可直接生效;
? EU 2017/745還修改了其他指令,如2001/83/EC ;
二、監(jiān)管的產品范圍擴大
? 從使用目的上擴展:
---醫(yī)療器械清潔、消毒和滅菌的器械也是醫(yī)療器械(在13485:2003中已協(xié)調);
---支持受孕的器械;
---附錄XVⅠ的器械(主要是美容類器械)
---體外診斷器械
(在13485:2003中已協(xié)調,這樣,ⅠVDR不是一個與MDR并列的條例,也是MDR的補充)
? 從使用對象方面擴展:
專業(yè)用器械;非專業(yè)用器械;
? 從使用場所方面擴展:
上市銷售的器械設備;不上市銷售但投入使用的器械;
三、醫(yī)療器械分級
? 普通醫(yī)療器械,包括有源植入器械,但不包括體外診斷器械,共分四個風險等級,Ⅰ,Ⅱa, Ⅱb,Ⅲ級,Ⅰ級最低,Ⅲ級最高;
? 分級原則
---分級規(guī)則的運用應基于器械的預期用途;
---如果器械是與其它器械組合起來使用的, 分級規(guī)則應對每一器械分別運用. 附件應單獨分級;
---軟件, 驅動器械或改變器械的使用的, 與相應的器械同級.獨立軟件單獨分級;
---不完全應用在人體特定部位的器械應依其最重要的用途來分級;
---當一個器械適用好幾個分級規(guī)則時, 應根據制造商宣稱的功能應用最高的分級;
---器械的持續(xù)作用時間應包括相同或同一器械的累積使用,如由于器械清潔消毒導致的器械臨時中斷使用或為更換另一同類器械而移走;
---當器械本身作出相關疾病或病情的診斷時,或能夠提供診斷的決定性信息時,器械可被視為允許提供直接診斷。
四、符合性評定程序
?III級器械:
途徑1:ANNEX IX完整質量體系。內容包括完整質量體系及監(jiān)督審核,技術文件和上市后技術文件評審及特定產品的補充評審程序,文件保存;
途徑2:ANNEX X型式檢驗+ANNEX XI生產質量保證或產品驗證,生產質量保證或產品驗證程序中包含技術文件的評審;
? IIb級器械:
途徑1:ANNEX IX完整質量體系中的第I章、第III章及第II章中第4部分的技術文件評審。內容包括完整質量體系及監(jiān)督審核,技術文件和上市后技術文件評審,文件保存;
途徑2:ANNEX X型式檢驗+ANNEX XI生產質量保證或產品驗證,生產質量保證或產品驗證程序中包含技術文件的評審;
? IIa級器械:
途徑1:ANNEX IX完整質量體系中的第I章、第III章及第II章中第4部分的技術文件評審。內容包括完整質量體系及監(jiān)督審核,技術文件和上市后技術文件評審,文件保存;
途徑2:ANNEX XI第10或第18規(guī)定的技術文件的評審;
? I級普通器械:
技術文件編寫+符合性聲明
? I級無菌、測量或重復使用的手術器械
途徑1: ANNEX IX完整質量體系中的第I章、第III章。內容包括完整質量體系及監(jiān)督審核,文件保存;
途徑2: ANNEX XI PART A 生產質量保證;公告機構僅審核“無菌部分”、“計量學部分”、“清潔+消毒+滅菌+維護+說明書”;
? 含藥器械:
途徑1:上述程序之外,ANNEX IX第5.2部分,或
途徑2:上述程序之外, ANNEX X第6部分(ANNEX 中的特定產品評審程序理解為與型式檢驗證書一致);
? 含有生物源性非活性物質的器械(或含有自人體孔道或皮膚吸收的物質的器械):
途徑1:上述程序之外,ANNEX IX第5.3部分,或
途徑2:上述程序之外, ANNEX X第6部分(ANNEX 中的特定產品評審程序理解為與型式檢驗證書一致);
普通定制器械:
ANNEX XIII
? III級植入式定制器械:
? 途徑1: ANNEX XIII+ANNEX IX第I章全面質量體系;
? 途徑2: ANNEX XIII+ANNEX XI PART A生產質量保證
五、供應鏈上,適用對象擴大
? EU 2017/745 不僅規(guī)定了制造商的職責,還專門規(guī)定了進口商和經銷商的職責;
? 同時, EU 2017/745 還規(guī)定了歐盟代表的職責;
? EU 2017/745還辟出專門章節(jié)規(guī)定了公司機構的職責、資格認定要求、更換方法、工作流程等。
? 進口商和/或經銷商,只要以自己的名義或品牌將產品引入歐盟市場,即需覆行制造商的職責,包括上市后監(jiān)督職責;
? 對品牌商( PLM或OBL) ,EU 2017/745 要求完整的技術文件,這在現(xiàn)實在通常難以實現(xiàn)。這項要求,將使得逐漸消失;
? EU 2017/745要求關鍵供方的質量體系應與制造商的質量體系整合,并且授予NB審核這些供方的權力。由此,OEM供方需要迎接制造商的公告機構的檢查。極端情況下,OEM供方可能不停地接受檢查;
? 由此,PLM/OEM模式在醫(yī)療器械行業(yè)會逐漸消失。
六、技術要求與技術文件
A 一般要求
? 1) 相對于受益來講,在風險可接受的前提下,器械應實現(xiàn)其應有的性能,適合其預期目的;
? 2)不對風險受益率造成負面影響的前提下,把風險降到最低;
? 3)建立、執(zhí)行、文件化并維護風險管理系統(tǒng)。風險管理是一個迭代過程;
? 4)應根據現(xiàn)行技術水平和安全原則來降低風險(三項基本措施);
? 5)在消除或降低使用錯誤方面的風險時,應充分考慮人機工程及可用性相關的問題;
? 6)在制造商聲稱的壽命期內承受正常使用時的各種應力時,器械的性能和特點不應受到負面影響;
? 7)按制造商聲稱的條件進行運輸和貯存時,器械的性能和特點不應受到負面影響;
? 8)相對于經評價的患者或使用者的潛在受益,所有已知的、可預知的風險和不期望的負作用應是可接受的,且是最小的;
? 9)對于附錄XVI中列出的器械,第1節(jié)和第8節(jié)規(guī)定的通用安全要求應理解為,在預期條件下出于預期目的而使用器械時,器械不得出現(xiàn)任何風險,或出現(xiàn)不超過“符合高水平保障人員安全和健康原則”的產品使用相關的最大可接受風險;
B 設計和制造相關的要求
? 10)化學、物理和生物特性
---器械的設計與制造,應盡可能減少器械產生的磨損產物、降解產物、過程殘留物導致的風險;
---有創(chuàng)器械或直接接觸人體的器械,控制藥物、體液或物質,包括氣體進出人體的器械,或傳輸或貯存這些藥物、體液或物質,包括氣體以便進入人體的器械,應將致癌物
、誘變物或危害人類健康生殖的毒性物質,及具有內分泌
干擾屬性的物質的使用限制在合理程度;
---上述物質的使用、及鄰苯二甲酸酯的使用應在說明書上說明;
? 11)感染與微生物污染
無菌器械的要求無變化;
非無菌提供的器械的包裝,應能保持器械的完整性與清潔度。若器械在后續(xù)進行滅菌的話,滅菌前的包裝應將產品污染的風險降到最低(包裝應有保持初始污染菌的能力);包裝應適合于滅菌;
? 12)含藥器械,以及由可被人體吸收或局部地分散于體內的物質構成的器械
---單獨使用時視為藥物的物質,應按2001/83/EC藥品指令中規(guī)定的方法相類似的方法進行其質量、安全及使用方面的驗證;
---預期引入到人體、以及由人體吸收或局部分散在人體內的物質或物質混合物構成的器械,應按2001/83/EC藥品指令評價這些物質在吸收、分配、代謝、排泄、局部耐受性、毒性、與其他器械、醫(yī)藥產品或其他物質的相互影響、其他潛在副反應等方面的特性。
? 13)整合生物源性材料的器械
---含有人源性材料的器械,人源性材料應按2004/23/EC的要求進行捐贈、購買和測試;
---應對人源性材料進行處理、保存和任何其他操作,從而為患者、使用者、(適用時)其他人員提供安全保障。特別是,與病毒和傳染物質相關的安全性應通過材料來源相關的方法進行描述,并在器械制造過程中進行確認;
---這類器械應建立更完善的追溯性系統(tǒng),如2004/23/EC 和2002/98/EC的要求;
---動物源性材料應來自于由獸醫(yī)管理的動物;其他要求與人源性材料類似;
? 14)器械的結構與環(huán)境交互
應注意如下兩點:
---預期配套使用的器械,應確保配套使用時的安全與性能;
---應考慮器械停用或作廢后的處理問題;
? 15)具有診斷或測量功能的器械;
---充分的準確度、精密度和穩(wěn)定性;
---使用80/181/EEC要求的法定計量單位;
? 16)輸射防護;
應注意:電磁兼容問題不是輻射;
? 17)電子可編程系統(tǒng)的要求(包括本身就是醫(yī)療器械的獨立軟件系統(tǒng))
---軟件應確認;
---與移動平臺配合使用的軟件,應與移動平臺兼容;
---適用時,應考慮網絡和信息安全等問題;
? 18)有源器械,以及連接到有源器械的器械個人理解:
連接到有源器械的器械,應僅指正確使用時需要傳輸能量,或在所連接的有源器械處于單一故障時傳輸能量的器械,如:心電導聯(lián)線;預期不傳輸能量的、與有源器械相連的器械,應不屬此,如麻醉氣體管路;
? 19)有源植入器械的專用要求
---絕緣、漏電與過熱;
---兼容除顫與高頻手術設備;
---材料老化、漏電與生熱超標、精度降低,特別是器械無法校準及維護時;
---與器械所控制或管理的物質兼容;
---能量應可靠;
---應有一個代碼,由此可識別器械及其制造(特別是器械的型號與制造年份);若必要,應可讀取該代碼,而不需
要進行外科手術;
? 20)機械與熱風險的保護
---運動阻力、穩(wěn)定性或運動部件;
---部件安裝錯誤時可能導致的風險;
---正常使用情況下,可觸及部件及其周圍,應不會達到危
險的溫度;
? 21)提供能源或物質的器械
---限量、限速、緩施等;
? 22)非專業(yè)人員使用的器械
---提供給使用者的方法或手段,對于非專業(yè)人員來講應是可獲得的;
---考慮非專業(yè)人員不懂產品,進行必要的培訓;
---防止機械性傷害,如在打開或使用器械是扎傷等;
---盡量減少使用者在處理器械或解釋結果時出現(xiàn)的錯誤;
---說明書應通俗易懂;
---適當時,提供一種方法,讓使用者可以驗證器械是否正確操作了,或若適當,器械沒有提供應有結果時,提供一種方法給預警示。